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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霍培兰 2003年12月,我和几个同修在家用电脑看《明慧》资料,十几个警察突然闯進来,抄了我的家,并强行拿走了电脑。在以后四十多天的迫害、干扰下,家人为了要回电脑,向邪恶写了“保证”:“今后不再让同修来家里看电脑资料”,我也认同了。这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,现声明作废。自己要努力精進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走正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1/889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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