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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春梅 99年7.20,邪恶迫害大法后,我因为有怕心,签了“保证书”,说“不炼了”。现在通过不断的学法,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。深感后悔。我声明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从今以后我要勇猛精進,紧跟师尊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好好修炼。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1/889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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