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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炳恒

    我99年2月修炼法轮大法。从此身体健康、家庭和睦。在2002年4月,邪恶抓我到拘留所,在旧势力强制压力下,执著心被控制着写了“保证”。现在我提出严正声明,过去所写的一切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跟上师尊的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1/8891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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