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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从彩英

    我99年4月份走上修炼之路,同年7月20日,以江为首的邪恶集团,利用电视台、电台等宣传工具栽赃陷害法轮功,我因讲清真象而被非法拘留,后迫于压力而向邪恶低头,现严正声明: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违反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同时郑重表示,作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我将紧随恩师,坚修到底。并尽心尽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2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1/8891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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