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管美兰

    在2000年2月份和4月份,派出所恶警曾找过我。我说过“不到北京去”的话、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,曾有一段时间没有炼功。在2003年又开始学法、发正念、讲真象。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坚定修炼大法,按师父说的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1/88916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