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素英

    在2001年7月1日,我和同修一块儿在喷刷“法轮大法是正法”时,被派出所抓着,非法判了我二年半教养。在马三家教养院,邪恶整天办班洗脑长达十六七个小时。由于自己正念不足,在邪恶的旧势力的控制下接受了邪悟,写了所谓的“五书”。今天我郑重声明全部作废!在洗脑后的时间里做了很多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学员的坏事,还把指导自己修炼的大法书和师尊的照片都交给了街道,我犯下了滔天大罪,弟子知错了。再一次郑重声明所有对师尊不敬的事,对大法不利的坏事全部作废!说过的错话全部作废!今后我要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正念正行,排除一切干扰,做一名真修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