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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秀珍

    我现年62岁,于95年得法。我本是一个多病的身体,经过不长时间的修炼,我的身体恢复了健康,从内心感谢师父,感谢大法,决心在修炼的这条路上走下去。99年7.20以后,天象塌了一样,邪恶之首江××及其团伙疯狂的迫害法轮功,诽谤师父,到处追捕大法弟子,一时搞的天昏地暗。因为自己在常人中是个所谓的党员,政府的邪恶之徒和本单位的坏人多次找我谈话,要我写“保证书”和上交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对大法和师父不够坚信,再加上怕心、私心,所以就违心的写了“不炼了”和“四不”(“不上访,不串联,不聚集,不集体炼功”)。同时将一本《转法轮》和手抄大法书全部交了,也将师父的法像和法轮图让他们拿走。由于写的“保证”不合格叫重新写,就又写了什么“保持一致”之类的。现在想起来,难过极了,这是多大的耻辱,真是对不起师父的苦度,对不起大法,我郑重声明,我原来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。一定做好师父所讲的三件事,重新摆放好自己的位置,走好修炼的路,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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