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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徐志新

    在2000年前后,居委会及派出所多次到我家做工作,要求我写出书面“保证书”,他们讲这样好向上级交待,当时由于我个人对师父的法领会不深,经不住居委会人员多次到家做工作就随和了邪恶势力的要求,写了书面“保证书”,说“自己不炼了”并说“不去北京上访”等等。现在回想起来很愧疚,我对不起师父多年来的苦度与同修的帮助。我今天正式声明过去自己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要走正自己的路,坚修大法心不变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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