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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传明

    在邪恶对法轮功的迫害中,我曾被非法拘留3次,非法劳教3年,违心的写过“保证书”等邪悟的东西。通过学法和与同修交流,使我认识到以前是因为自己学法不深,常人心太重,被邪恶钻了空子,给大法抹了黑。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非常后悔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在邪恶迫害下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今后我要按着师父和大法的要求去做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认真学法、发正念、讲真象,正念清除邪恶,救度众生,证实大法。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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