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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彭建普

    我是98年得大法,得大法后,人心归正,重德行善,身体达到一身轻。在2004年9月份,因在家给不认识的小孩“生命的护身符卡片”,他们报告了公安局,把我送到看守所,在里1个月零3天,准备非法送劳教所3年。亲属把我外保出来。国保大队叫我写“保证书”,开始我不写,爱人叫我写,由于自己正念不足,我想应付应付,就不送劳教所了,写了“不集体炼功,不发传单”,国保大队恶警叫我写“不炼功了”,这坚决不行,我坚决不写,爱人替我写了。我家被恶警抄家两次,什么都没抄出来。我这次出现问题是自己学法少了造成的,被邪恶钻了空子,给大法带来损失,少救度多少众生。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,认真学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把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补回来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我爱人替我写的“保证”,我所写、所说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言行彻底作废。从新做一个正法时期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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