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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蒋敏士

    我先后被公安、国安非法关押、判劳教共计四次,其中有恶警、罪犯、毒犯等对我進行肉体折磨,同时对经济上、精神上的迫害也是无所不用其极。在非人的环境中,在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,没有保持大法弟子形象,说了一些不该说的,写了一些不该写的。现在特此严正声明一切有悖大法的言论、文字全部作废!我坚决修炼法轮大法到底!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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