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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兴宝

    我是在97年底走進大法修炼中来的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和怕心,听信身边一些邪悟了的人的话,在99年7月20日以后走上了邪路。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,在常人的大染缸里往下滑,吸烟、喝酒的恶习又捡回来了,还弄一身病。当时的思想就是国家不让做好人,那就做坏人,也配合了单位领导和派出所,写下了对不起师父的话,这是犯了天条的、天理不容啊。由于师父的慈悲,我在2002年又重新回到大法中来了。我要在正法的路上,坚修大法紧随恩师,做好三件事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以前写下的什么所谓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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