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旭华
我在派出所的威逼下,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、不外出”,交出了大法的书。现我严正声明,违背大法的一切统统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永修法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4/11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