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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徐芹芳

    我从1999年有幸得法,得到了一个健康的身体,心性得到提高,思想得到升华,我深深的感到大法的神奇和美好。从1999年7.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,以江氏流氓集团为首的镇“610”邪恶头子罚了我们100元钱,代我们写了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。我现在声明这些统统全部作废。不承认它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相信伟大慈悲的师父,相信大法,正念正信正行,走好自己的路,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学好法,发正念,讲真象,救度世人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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