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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海奕

    在99年初,我有幸喜得法轮大法,得法后一下子明白了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,知道了怎么样做一个人,去掉了许多不良恶习,大法重新使我变了一个人。可是在维护大法,证实大法的时候,自己却抱着长期不放的人心,对师、对法不坚定,向邪恶妥协,写了“保证”,没有把自己当作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在此声明一切“保证”作废。重新开始一步一步走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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