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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永梅、刘继英、唐永梅

    7.20时,单位强迫我写过一份“保证书”,我有人的想法,想哄一下它们,违心的写了,说了不该说的话。和我一起修炼法轮大法的刘继英、唐永梅在此严正声明:我们在强化洗脑的迫害下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们三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:学法、发正念、讲清真象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3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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