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秀兰

    2000年的一天,派出所一个干警来我家说:这楼要安防盗门,每户300元钱,我同意了,又问我炼不炼法轮功,顺口说“不炼”。对他们说的虽然不是心里话,也助长邪恶钻空子。我从没间断修法轮大法,找自己的不足,提高心性。今天我严正声明:在邪恶迫害下,我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我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