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荣(永)卿
在邪恶势力的打击迫害下,我违心地写了“悔过书”等不符合大法修炼者的书面材料,现声明一律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6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4/11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