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伟华
在邪恶的威逼下,违心的写的所有违背大法的东西全部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4/11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