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闫秀兰

    1999年7.20邪恶迫害法轮大法时,政府不让炼法轮功,我就答应了。我想你们看不见我还偷着学法炼功,至今也没扔下。直到碰到同修才知道以前做法不对,这是向邪恶妥协,助长了邪恶,对不起师父。我严正声明,以前所想、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一个符合大法标准的真修弟子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4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