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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贾翠琴

    我是98年10月份得大法的,没炼功前我头痛,腿痛,多次求医也没有好转,得法后全部好了。我们村得法的人都在我们家学法炼功,通过学法,炼功,我们不但有了个好的身体和素质,而且每个人都有了一个和睦的幸福的家庭。在2001年的春天,我正在苹果园传粉,派出所两人,每人架一个胳膊,将我绑架送到了小庄洗脑班。由于学法不深,怕心重,在邪恶的强制迫害下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回到家后,在同修的帮助下我重返修炼的路,认真学法,找回自己。在同年的10月份,“610”和派出所,半夜三更拿着电棍,从墙头翻進我们家抓我们夫妻两人,那次没有抓到,从此后我们俩流离失所。听说那次人没抓到,连我家的狗都不放过,用电棍电,老百姓都说,现在的派出所就是土匪队。他们不仅抓我们,还到我的娘家骚扰,使我娘受到严重惊吓,心脏病加重,于2002年去世。镇抓大法弟子就是政法委书记的指示,其已在2002年遭到恶报,42岁突然死掉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3/890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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