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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宇美霞

    我今年41岁,由于自己学法少,对大法理解不深,放不下人的执著,在邪恶迫害中,做了许多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说了许多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话。2001年向学校领导写了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。2002年和2003年在劳教所洗脑班,在强迫下写的“悔过书、保证书、揭批书、坦检”和其它“观后感”等所写的书面材料,还有所说的背离大法的话。在此期间,由于邪恶迫害扣发我的工资,我丈夫为我发工资之事写的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文字,还有丈夫的两位女同事为这事抄写的书面文字,我声明作废。2004年8月在镇派出所,我所签写的自己的名字和摁的手印,和派出所要我写的“保证不撒传单”的文字。在此我严正声明以上违心所写、所说的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要按大法的要求做,从新回到学法、洪法、救度世人的洪流中。坚决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我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3/890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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