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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振莲

    我7.20前得法,在2001年元旦,我走出去证实法,因自己学法不深,有执著和对师父的大法法理悟到的少,被邪恶钻了空子,邪恶的“610”逼我写“不炼了”的保证,还让我写诬蔑大法和侮辱师父的话,结果在几个小时的迫害下,我写了“不炼保证”,其它的话我坚决不写,他们最后把我送往看守所。在去看守所的路上,我看到家属在家门口买东西,我心里什么也没想,就象没事一样。到了看守所下去两人,不知看守所的人说了什么,两人又回到车上也没让我下车就回来了,过后我悟是师父在保护我。想起我的“保证”,虽然不是发自内心的,我确实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,现严正声明我一切所说、所写“不修炼的保证”全部作废。抓紧修炼洗刷我心灵上的污点,把给师父、大法造成的损失补上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3/890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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