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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机元

    我是在97年下半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,在2000年和同修一起去了北京,由于我学法不深,修炼不够精進,在威逼下,我被迫写了“三书”,我自己还烧毁了大法书籍、资料,我真的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我一直好后悔,我对不起师父,从今以后我决心痛改前非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3/890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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