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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官秀清

    2003年初,由于同修被抓,将我牵连,2月份我被公安局拘留15天后又判劳教一年,经花钱,改为保外执行一年。在这一年里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再加上邪恶的逼迫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声明,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3/890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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