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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贾秀琴 在1999年7.20以后,本地的派出所强迫我写“不炼法轮大法”的“保证书”,我坚决不写,但我爱人却替代我写了,使我做出不符合大法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3/890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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