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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何学洋

    我于97年有缘修炼法轮功,在99年7.20受到邪恶的迫害。邪恶操纵区“610办公室人员和乡派出所人员,要我不修炼法轮功,并强迫我写“保证书”,现特此声明“保证书”等一律作废。今后坚信实修大法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3/890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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