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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同霞

    我于1998年下半年开始修炼法轮功,炼功后身心受益,但由于学法不精進,对法理认识不深,没有认识到作为一个修炼人的严肃性,在1999年7.20那场铺天盖地的谎言和非法镇压中迷失了方向,向邪恶做了妥协,写下“不再炼功的保证书”,之后2002年在单位领导的压力下违心的重新又写了一份“保证”。随着正法進程的推進,我充分认识到这是修炼路上的一大污点,感谢慈悲伟大的师尊能给我机会,我声明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抓紧时间做好“三件事”,坚修大法到底,助师世间行,走正以后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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