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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高玉芹

    2004年10月25日,街道委主任找我老伴到街道办事处让他代我写一份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。老伴说,不会写,他们就拿出一个已写好的一份,说就照划道的抄就行,还让老伴签上我的名,按个手印,就这样老伴代我写了一份“不炼功的”保证书。我老伴是一个有严重脑病(脑瘤、癫痫、脑萎缩、脑梗塞)的人,这样一个精神、神经都不正常的人,怎么能代替别人写什么“保证”呢?修炼是我个人的选择,别人代表不了我。因此,我提出严正声明:老伴在街道代我所说、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一切内容一律全部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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