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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冯莲花

    1999年7月20日以来,由于我不放弃对“真、善、忍”的信仰,多次遭到了江氏邪恶集团的残酷迫害。因我有怕心,几次违心的写下了“保证书”。2001年4月1日晚上被警察抓入610洗脑班,由于我学法不深,又有放不下的执著,最后导致自己邪悟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大错事。通过学法,师父的点悟,我认识到了错误的严重。我在这里严正声明;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、违背师父的言论、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“三件事”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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