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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楠

    我长期不精進,没有做好师父讲的“三件事”。更于今年9月做了某大学的学生辅导员后,不但不思利用工作便利对学校的学生洪法救度他们,还替学生传递了带有严重诬蔑大法的入党申请书给学校党委。事情发生后我悔恨不已,深知自己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大法的标准。现发表严正声明,决心加倍弥补,将造成的损失和后果以及将周围的环境正过来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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