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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云 我是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,单位在2003~2004年间让每位职工家属搞抵触的签名活动,由于我害怕失去工作,违心的附和领导的要求,虽然自己没有亲手签字,是单位同事帮我签的,但是也表明我的态度不坚定。特此严正声明:别人替签的字以及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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