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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闫守云 2001年1月15日,我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,被非法劳教三年,于2003年1月26日解教。由于学法不深,又有放不下的执著,违心的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、也绝对不能做的事。我现在郑重声明,我在劳教所期间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修炼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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