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進 我今年56岁。由于坚修大法,被当地派出所送往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。在劳教期间,由于强行洗脑,不许睡觉,连续罚站一个多月,不许洗澡等非人折磨,自己被迫接受洗脑。凡是自己所说、所做、所为不符合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言行,在此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努力正念正行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