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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彩娥 2002年10月15号,我被邪恶非法抓進劳教所。在他们的逼迫下,违心的写了“不修炼保证书”,后来他们又逼我写“三书”。回家后通过学法,知道自己不对,我现在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按照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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