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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XXX(注此处的姓名因故为编者所略)

    我曾在马三家教养院被“转化”。所见到的事实揭露如下:当我被送到教养院时,不让吃饭,就被做转化工作。当时我已经绝食三天,没吃东西,可做转化工作的人不让我休息。第二天我看到杨林(抚顺的男学员)满脖子都是大泡。我问他为什么,他说不转化被电棍点的。我的房间对面就是关押犯人的地方,每天都能听到警察电棍电学员的惨叫声。锦州的葛春玲也起来助纣为虐帮助警察打、体罚学员,我也在其中。在这里我虔诚地向师父忏悔,向学员道歉。我知道光忏悔没有用,但我有决心继续洪法救渡世人,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,一修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3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5/1184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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