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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南桂英

    我1996年得法,没得法前身体有病,得法后病全消,身体健康,在1999年7.20邪恶疯狂非法镇压法轮功,在2000年,我被街办派出所叫去,在他们强迫下,我违心的说了“不炼功保证”,从现在严正声明,以前说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按照师父安排的路走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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