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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苏金玲

    7.20的当天,在邪恶之首发动全面镇压法轮功的白色恐怖下,铺天盖地的高压威逼下,我违心的、痛苦的交了我们炼功点的条幅和师父的法像、一本大法书。99年10月恶警和镇书记在晚上到我家,我已睡觉了,它们到我屋搜走了假经文(当时不知道是假的),派了3班民兵24小时室内监视我两天,后把我带到派出所,威逼我说出是哪儿来的。我当时有怕心,说出了同修。当把同修抓到派出所,从车上下来时,我一下明白了,我问自己:“你都干了什么?!这不是出卖吗?不是出卖佛吗?”我明白的那一面不停的流泪。同修劝我不要自责了,我当即下决心:自己做事自己承担,决不能再连累同修。有了这一念,我告诉同修:你能出去就出去吧,有什么事我一人承担。没有了怕心,第二天晚上就走出了派出所。为了弥补我做的不足,为了证实大法的美好,2000年12月9日我去北京证实大法。我在此声明,我在高压下说出、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!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5/892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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