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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林良花

    我现年43岁,是1996年得法,自炼功后身体得到了健康,家庭和睦,邻居团结。1999年7月20日后,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以来,我们家也遭到了迫害。我丈夫因坚持修炼,曾经几次拘留与劳教,严重的破坏了我们的和睦家庭。最后我丈夫迫害过重,于2004年农历2月初6日含冤去世。我在1999年7月20日,由本村村民受书记安排把我叫到大队,逼迫写“不炼了保证书”,否则不让回家。当时在我很不情愿的情况下,由于学法不深配合了邪恶,写了“不炼了保证书”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。对此我严正声明: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,我所写的“不炼了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我决心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我们做的三件事,坚定实修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5/892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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