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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柏春艳

    我在2002年被恶警绑架,并使用酷刑,用方便袋套头,用香熏,用铁桶扣头上,用棒子打,用尿罐扣头上,把我的上下牙扣活动了,用棒子打,灌辣椒水,拳打脚踢,让我骂老师,骂大法,让我举报他人,我不配合它们。后来让家人写“决裂书”逼我签字,我现在认识到错了。我现在严正声明,我以前所说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标准全部作废。重新回到正法中来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定修炼,做好三件事,按师父要求做一个合格的真修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5/892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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