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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晓明 在2002年春季我母亲出外贴大法资料时,被派出所警察抓住,当时我向派出所警察写过“保证书”,“保证我母亲不出事,如出事由我当儿子的承担责任”。另外一件事,那时工厂搞“万人大签名”,叫工人排队都去签名,我也违心的签了名。如今学习师父的经文《也棒喝》,深深认识到以上两件事是罪过,是帮邪恶的忙,我痛悔不已。为此,声明以上两件事“保证书”和“万人签名”全部作废。我坚修大法紧随师,一修到底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5/892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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