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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何春位

    我是98年得法。由于学法不精進,修炼不严肃,99年720以后,江氏邪恶集团疯狂迫害大法,在派出所和乡政府那些乱法烂鬼的强迫下,违心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。在师尊的慈悲等待下,通过学法、切磋,知道做了修炼者绝对不能做的事,更对不起师尊的慈悲救度,在此严正声明:在乡政府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5/892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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