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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杨金霞

    我是98年10月2号得法的。2003年8月1日被片警绑架到洗脑班,在高压下做了一名大法弟子绝对不该做的事。现严正声明,自99年7.20以后所有不正的一思一念,不符合大法要求的、不符合新宇宙标准的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正法路上我要按照师父安排的去做,放下人心走出人的壳来,堂堂正正的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2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5/892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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