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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冯德利、刘宗玲

    我们以前由于自己对法的认识不深,心中存在着不纯的想法,在警察到家逼问的情况下,做了不该做的事,结果说了“不炼”的话,签了“不炼”的字,因此造成很坏的影响。至今感到内疚。为了挽回损失,现在此声明凡以前说过“不炼”的话,签过“不炼”的字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5/892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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