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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昭兰

    1999年10月7号派出所非法传讯我,同时到我家把大法书籍、带子全部抄走。在派出所洗脑半年,由于我学法不深,当时不情愿的写下了“三书”,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在此我严正声明,我写的那些东西全部作废。我坚决跟紧师父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5/892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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