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孔祥云 自己修炼大法,但在邪恶的强迫下,没有守住心性,违心的写了“不修炼的保证”,违背了大法修炼者的原则,在此严正声明,写的所谓“不炼”的保证全部作废。以后,按照大法的要求坚修到底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5/89272.html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