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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平

    以前我是个不修炼的常人,因为妻子在拘留所我替她写过“保证”。我现声明替妻子写的和说的,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。要由以前的支持大法到现在我要声明修炼大法,做一名真修弟子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5/892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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