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洪英
以前家人向邪恶所签的“保证”、自己按的手印全部作废!努力做好“三件事”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5/892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