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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培森

    我于98年喜得大法,经过修炼,很快我以前的高血压、眼睛看不到、经常拉痢等多种疾病康复了,带了十多年的眼镜,修炼不到四十天就摘掉了,银丝一样的白发也逐渐转青了。法轮大法太神奇了,60多岁的我象换了个模样。2001年在和同修切磋交流心得体会被犹大举报,派出所警察突然撞進我家,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送進看守所迫害一个月,又转入洗脑班继续迫害两个月,并强行抢走200元现金。当时由于怕心、常人的情带动下,写了“认识”,实际就是“三书”,在所谓不准炼的条款上由家属签字才走出洗脑班。回来后通过学法,认识到今后绝不能再配合邪恶,决心从新投入正法洪流中去,派出所多次来家骚扰,就是不配合他们,并给他们讲真象,有次他们拿出表格,他们自己在表格上填好让我签字,我就是不签,最后由家属在表上签了字才离去。严正声明:过去在江××集团邪恶迫害中,不论在任何场合、任何环境下所写、所说的对师尊、对大法不敬的话,包括家属签字“不炼”之类的全部作废。认真做好师父要我们做好的三件事,从新走入正法、救度众生的洪流中去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6/8927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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