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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姚翠平

    我1997年5月得法。由于怕心,在99年8月配合邪恶交了几本大法书;2000年元月京進护法,在京公安处的审问记录及驻京办事处的审问记录上签字与按手印;被押回当地后,又多次配合邪恶,在审问记录、罚款单、三联保单、城镇报到册等签字、按手印,还配合照了像;2001年6月29日被非法强行送劳教所劳教期间,听信了邪恶的谎言,写了“三书”,给610写了“认识”,还写信要家人交出大法书和师父的讲法录音带,继而邪悟做起了“挟控”与给别人洗脑的事;2002年元月,县610办到劳教所办我回家的手续时,我又签了字,按了手印,并被照了像。总之,自99年7.20这五年来,自己由于学法不深与怕心,做了许多作为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对不起大法,更对不起师父。严正声明:在被迫害的五年中,自己一切不正的行为、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、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清除邪恶的迫害,精進学法修炼,从新走上正法路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3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6/8927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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